永胜对2972名党员进行廉洁审核
永胜县纪委监察局把对党员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核作为实践;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认真开展对全县党员遵守;六大纪律;和其它党内规定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出现党员
永胜县纪委监察局把对党员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核作为实践“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认真开展对全县党员遵守“六大纪律”和其它党内规定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出现党员“带病提拔”、“问题先进”、“争议代表”等问题,有效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有关组织对党员提拔调整考察、评先评优推荐、代表委员资格确定阶段,县纪委监察局依据各单位和组织来函,组织有关人员向信访、纪检、案件管理、案件审查等办案科室发出党员干部征求意见表,对党员是否有未查清举报投诉问题、是否受到党政纪处分等有关情况逐一审核,并于2日内依据审核情况向来函单位和组织书面复函。复函作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有关组织对党员作出有关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被采纳和应用。
今年1—5月,县纪委监察局共对全县86个部门和组织共2972名党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严格按相关程序予以了复函。(供稿:张忠辉 编审:陆春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