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
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我县于2017年7月5日收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件》
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
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我县于2017年7月5日收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件》(督转第07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永胜县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立即派出由县政府办、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永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赶往举报信投诉地点进行实地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永胜县建平红砖厂基本情况
永胜县建平红砖厂位于永胜县永北镇南华村委会接官坪村,经营者为张金,始建于2005年,原名永北镇南华接官坪村红砖厂。该厂于2005年经县发改局(原发展计划局)立项批复,并办理了环保相关手续,该红砖厂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07年取得第一次采矿许可证后张金通过合同方式将红砖厂财产所有权转让给黄文生,2008年变更为永胜县永北镇建平红砖厂,后由于市场原因,该红砖厂于2013年停产至今。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经现场实地调查,永胜县建平红砖厂于2013年停产至今,与举报人所举报的红砖厂非法生产、无环保设施并造成大气污染的情况不符。
(二)经国土部门批准,永胜县建平红砖厂矿区面积为13.65亩。经核实,生产期间实际开采的矿区面积1.5亩,且厂址和开采范围不涉及林地,未出现破坏森林的情况,与举报人所举报内容不符。
(三)经实地调查走访,并对部分群众代表进行询问,永胜县建平红砖厂无矿渣堆放,未发生水土流失的情况,未对附近村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永胜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